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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120救护车洗消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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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120救护车洗消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120救护车洗消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29.8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5、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1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1日每天9:00~11:00时、14:00~17:00时(工作日)。任何迟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资料递交地点: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招标部。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12日14时30分,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新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晶城科创园10号楼)

  【特别提醒】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进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 季先生 联系电话:80886606

  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5951316430

  邮箱  ntjund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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