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临床工作和市急救中心城北分站应急救护需要,经南通市卫计委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间出生),非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8月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三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登录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6y.com)“人才建设”一栏,自行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南通市卫计委在组织笔试后负责资格复审。初审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面试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告。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13-80886609
监督电话:0513-80886006 0513-85053619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15年下半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5年8月24日
附件: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15年下半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招聘对象 | 人数 | 学 历 |
1 | 医师 | 临床医学 | 不限 | 6 | 本科及以上 |